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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同时气论亦具有普遍意义,代表了人类认识的共有形态。
通过总结五四以来文化历史环境之变迁,指点中华文化变革的新命。儒家崇尚道德可溯源于《尚书·尧典》之克明俊德,后发展为内圣外王的道德理想。
如果传统历史演进的格局不变,天下文化观将会继续下去。如果人臣在职,与国君不过是师友关系。第二,贺先生试图通过借鉴西方伦理思想对五伦三纲作出新评价:先秦的五伦说注重人对人的关系,而西汉的三纲说则将人对人的关系转变为人对理、人对位分、人对常德的单方面的绝对的关系。在鸦片战争之前,除了文明水平低得多的北方游牧民族的侵袭外,华夏文明并未遇到过真正意义上的对手,夷夏之辨也一直是主流文化观。【13】 贺麟先生根据柏拉图理念论与康德绝对道德律令思想,新解三纲五伦之真义,认为三纲以及三纲说以后的五伦,将相对的人伦关系发展为绝对的道德义务即所谓常德,认为这种绝对道德义务正是出于主体的道德自律。
13李存山:《儒家文化的常道与新命》,第221-222页。从西周开始,以民为本成为儒家一以贯之的思想。[41]虽云时为大,但能够认识时并因时损益礼教者皆为主体,故对时的强调在礼教世界中为主体保留了空间。
[77]在其看来,道德修养的目的在于归复此心的光明,其境界即是大人,大人亦是所有人的原初状态。礼不必皆出于人,至如无人,天地之礼自然而有,何假于人?天之生物便有尊卑大小之象,人顺之而已,此所以为礼也。[66] (明)黄宗羲:《明儒学案》,沈芝盈点校,北京:中华书局,1985年,第11页。[11]契嵩谓:彼孔氏者以迹其教化而目之也,吾本其道真而言之也。
[4] [日]沟口雄三:《中国的冲击》,王瑞根译,孙歌校,北京:三联书店,2011年,第132页。[58] 尤淑君:《名分礼秩与皇权重塑:大礼议与嘉靖政治文化》,台北:政治大学历史学系,2006年,第301页。
陆九渊则主张学苟知本,六经皆我注脚[48],经典的神圣性消解在自我主体的彰显中。[81] 余英时:《宋明理学与政治文化》,第200页。所谓名教,所谓礼教,皆以拥护此别尊卑明贵贱之制度者也[5]。礼废乐坏逾二千载,学者求礼于外,先圣特曰复,所以针二千载之膏肓,发人心之所自有。
[83][84] (明)王艮:《王心斋全集》,陈祝生等点校,南京:江苏教育出版社,2001年,第64,74页。李觏认为礼囊括了所有政治文化制度与道德伦理原则,乐刑政一于礼。主体化倾向与民众化相联系,因为主体化意味着经典的权威地位的下降,而这又以唐代以来世家大族的没落作为前提[60]。张载将礼抬高至形上维度的同时,又尤其注重现实中礼教之实行,其任官之处大多得以移风易俗,如:其在云岩,政事大抵以敦本善俗为先,每以月吉具酒食,召乡人高年会于县庭,亲为劝酬,使人知养老事长之义,因问民疾苦及告所以训戒子弟之意。
盖教化行而民心得,而后法制可举也。这与禅宗崛起的背景十分相似。
但其所说的人事主要针对于礼之文,并非包含着礼之本的作为整体的礼教。近代以来,礼教成为众矢之的,被视为中国文化之糟粕的集中体现,例如陈独秀认为三纲之根本义,阶级制度是也。
其论先王礼制时亦云:义之所在,非由外铄,根诸人心,达之天下[49],认为礼义本诸人心,但这样也表现出忽视节文的弊端,正如顾炎武所说:南渡以后,二陆起于金溪,其说以德性为宗,学者便其易,群然趋之,而于制度文为一切鄙为末事。[74] (宋)朱熹:《朱子全书》第21册,第896页。[20]太虚是生化万物的宇宙本体,礼之太一则指礼之本。天理在中而着见于人事,人事在外而根于中。[20] (宋)卫湜:《礼记集说》第58卷,《文渊阁四库全书》第118册,台北:商务印书馆,1983年,第216页。见《鲁迅全集》第2卷,北京:人民文学出版社,1972年,第140页。
而随着朱学的定于一尊,后学末流中逐渐表现出僵化的趋势。王阳明即是对此作自觉探讨的思想家。
[72] 殷慧、寻梦依:《宋代礼制变化与理学兴起》,《中国哲学史》2021年第2期,第27-37页。见陈寅恪:《金明馆丛稿初编》,北京:三联书店,2001年,第203-204页。
[42]在天为理,在人为性,性在具有至善性的同时又带有个体的气质,故程颐云:才说性时,便已不是性也。国家机器与名教的规范作用在唐代得以复苏,而礼义与礼仪割裂的问题为盛唐的光辉所遮掩,但随着唐末国家的衰微、世族的崩溃以及佛老的盛行,此一问题在宋初空前严重起来。
朱熹继承二程之学说而扩大之,并补其不足。如‘蛾子时术之,亦不改,只作蚕蛾子,云:如蚕种之生,循环不息。世人作伪得惯,连父母之丧亦用此术,以为守礼,可叹也已。无端礼乐纷纷议,谁与青天扫旧尘?[59]所谓扫旧尘,所指无非破除旧臣之旧说,赞成新帝之新论。
[53][54] (明)王守仁:《王阳明全集》,第284,126页。[82] 高攀龙认为姚江之弊,始也扫闻见以明心耳,究而任心而废学,于是乎《诗》《书》《礼》《乐》轻,而士鲜实悟。
在朱熹等人的努力下,礼教的民众化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与落实[73]。正如有学者论述的:程朱学乡里经世的实践,在宋代曾经达到高峰,至明初沉潜下来,明中期经世之风的再起,等于是把这个曾经沉潜不彰的传统重新复活。
这种‘泛化王学论在明史研究中常常见到,它不利于历史丰富性的探索。司马光亦致力于恢复礼教,他认为:天子之职莫大于礼,……何谓礼?纪纲是也。
魏晋时期,名教礼教互称,玄学家表现出反名教的倾向,追求越名教而任自然[2]。在主体化和民众化方面,阳明讨论得比朱熹更为深入,一方面满街皆是圣人,广泛的民间礼教实践以及民众化的发展,证明了阳明礼教思想的现实指向。[44][45] (宋)朱熹:《朱子全书》第17册,第2942,2877-2878页。情之恶者则是良知受到了遮蔽。
受阳明的影响,人情论在明代中晚期礼教思想中颇为盛行[56]。如杨国荣曾指出:天理实际上是作为外在的绝对命令而宰制主体的行为。
阳明后学虽有良知现成等思想,但亦十分注重民间的礼教实践。李觏提出庶人丧祭皆有其礼[62],《政和五礼新仪》中对庶人礼进行规定,更是其集中体现。
黄宗羲认为:泰州之后,其人多能以赤手缚龙蛇,传至颜钧、何心隐一派,遂非名教之所能羁络矣。[11] (宋)智圆:《闲居编》,《卐续藏经》第101册,台北:新文丰出版公司,1983年,第110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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